古民國小宋江陣隊員學業及技藝表現優異獎勵辦法實施計畫

一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目的:為提高本校宋江陣隊員的學習態度與技巧,培養允文允武的民俗技藝人才,鼓勵學生能用心讀書,並能積極參與宋江陣操練和展演活動,特定本辦法。

二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獎勵項目:

【一】       學業部份

1.定期考查得全班第一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貳佰元。

2.定期考查得全班第二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壹佰伍拾元。

3.定期考查得全班第三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壹佰元。

4.定期考查得全班進步獎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壹佰元。

5.畢業總成績得全班第一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貳仟元。

6.畢業總成績得全班第二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壹千伍佰元。

7.畢業總成績得全班第三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壹仟元。

8.畢業總成績得全班第四名至第五名者,獲頒獎狀壹紙及獎學金圖書禮券伍佰元。

9.其餘名次,給予貳至參百元之圖書禮券。

【二】       技藝部份

1.全學年展演或練習無缺席記錄者,獲頒禮金貳佰元。(寒假前辦理)

2.每學期末由指導老師選出學習態度認真,表現優良的隊員二至五名,給予圖書禮券貳佰元。

【三】       其他

1.獲選縣模範生,頒發圖書禮券伍佰元。

2.獲選鄉模範生,頒發圖書禮券參佰元。

3.獲選校模範生,頒發圖書禮券貳佰元。

4.有其他行為優良事蹟,足堪表率者,或參加校內外各項比賽,得到名次者,頒發圖書禮券壹佰元。

三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辦法已於八十九學年度開始實施。

四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需經費由宋江陣基金支應以及由熱心人士贊助。

五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計畫經陳請校長核准與後援會會長認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